医保“家庭共济”在全国推行三年多以来,全国已有近7成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共济”。在今年年底前,除港澳台外,全国各省预计均可以实现省内共济,也即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共济给省内不同医保统筹区的家人。
18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号发文称,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
该文进一步公布了实现“省内异地家庭共济”的省份,共计23个。除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外,还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同时,浙江、河南、山东、广东4省已部分实现了省内共济,将于年底前把“省内异地家庭共济”覆盖全省。
此外,安徽、陕西2省,近期很快将实现省内共济;辽宁、黑龙江、湖北3省,将于年底前实现。
这也意味着,除港澳台外,全国其余省份年内均可以实现省内共济。
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进一步健全了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助于减轻亲属医疗费用负担。
2021 年 4 月 22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机制提供了关键的政策依据。
该指导意见并未对“是否允许异地共济”等问题作出具体说明。由于不同省份医保统筹层级不一,多数省份还未实现医保省级统筹,不同医保统筹区之间的“家庭共济”仍在路上。
职工医保参保人办理“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过在“家庭共济”的具体操作细节、共济范围等方面,不同省份政策有所差异。
在操作上,共济关系绑定成功后,被共济人就医使用家人的共济账户,多数省份不需要额外操作,就医结算时依然只需要提供本人医保码(卡)即可。广西、四川两地稍有特殊,在就医时既需要提供患者本人的医保码(卡),也需要展示共济人医保码。
在共济范围上,各省份对于可绑定和可共济的亲属数量等,有差异性要求。
比如,在天津,该市参保人办理家庭共济账户可以绑定父亲、母亲、配偶及4个子女,最多7人。同一个参保人可以接受其亲属共济的数量不受限制。同时接受多名亲属共济时,默认按授权的时间顺序进行使用,个人也可以调整优先顺序。
湖北、四川等省也规定,同一个参保人可以接受其亲属共济的数量也不受限制。具体来看,湖北方面提出,有10个子女的,均可以共济绑定,不过,同时接受几位职工亲属的共济时,湖北医保系统优先选择医保个账余额多的亲属。此外,目前湖北省只实现了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尚未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就医购药共济使用。
而在江西等省,同一参保人,只能接受一位直系亲属共济。
伴随省内共济的扩面,“国家医保局”5月13日还曾发文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正在逐步向跨省家庭共济努力”。
在国家医保局4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副司长朱永峰也曾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还将推动解决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共济使用的问题,使参保人进一步从门诊共济改革中更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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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